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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特定個人的財產,應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,併入遺產申報,國稅局指出,遺產稅的課徵範圍除了被繼承死亡時名下所有財產外,還包括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被繼承人的配偶、被繼承人依民法規定的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,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,併入其遺產總額,課徵遺產稅。

國稅局提醒民眾辦理遺產稅申報時,除了要將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財產列入遺產申報外,還要注意將被繼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給配偶、子女等人的財產一併列入遺產申報,以免因違反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,除了需補稅以外,還會按所漏稅額處以二倍以下的罰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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